住房阳台损坏由谁维修?
一、法律分析 (一)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中明确规定,住宅阳台属于民用建筑的组成部分,应适用该标准进行鉴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阳台的防水应该属于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
根据上述两个规定的原则,如果房屋的阳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渗漏,施工单位应当负责维修。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屋面防水工程是指屋面防水层没有出现渗漏,一旦出现了渗漏就应该及时维修。而房屋建筑工程中的门窗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翘曲变形,通风道、烟囱及散热器安装位置是否正确,表面是否有裂纹,等等,均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维修责任。
(二)特殊约定 一般而言,小区交房的时候都会有一张质保书,上面明确标注了各项设施的保修时限,可以作为追究开发商责任的依据。但由于房屋装修后实际使用期限很难确定,所以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装修后的住户也可以参照这个时限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或寻求物业的帮助。 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常常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对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作出约定,或者因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所约定的保修条款过于宽泛而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双方产生争议时无法可依。我们建议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合同时就应当详细约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等事宜,并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二、律师建议 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业主在收房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检查房屋是否存在结构性问题 如果发现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建议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并就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付给开发商。
(二)关注非结构性质量问题 除结构质量问题外,对于房屋的其他质量问题,建议业主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如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