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间距算阳台吗?
1.《住宅设计规范》(简称,下同)规定“四明”,即客厅、卧室、书房和厨房要有良好的自然采光。 2.7.4条关于“卧室、起居室(厅)的内窗台距地面高度低于0.9m时,应设置窗帘杆;高于0.9m时可以不设”的规定。
2.7.5条规定,“室内过道宽度小于1.0m时,应设疏散窗或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对于房间的布置,当采用天然采光、通风、空调效果不好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取其他防治污染的措施”。 根据上述两条内容,可以解读出以下几点:
其一、如果住宅内设置的阳台,应该具备良好的自然采光,没有采光的阳台应该是被禁止设立的。 其二、考虑到我国多地的实际情况,住宅建筑设置半开放式阳台是可以允许的,同时,由于此类阳台不具备独立的天然采光功能,因此应该设置可开启的窗扇。
其三、虽然《住宅设计规范》没有对厨房和卫生间的窗户面积作出要求,但是考虑到这两个空间的特殊性以及我国的实际习惯,建议其外墙窗洞面积不宜过大。 其四、对于过道等狭窄空间设置的窗,由于其危险性较大,应该采取警示措施,确保使用的安全。
我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户型很满意就是楼距很小,所以特意问了一下。 售楼部的回复是“我们为了安全考虑,把每一栋楼距离都规划的很近”! 因为离得那么近的话,每天太阳下山了后,对面的房间的灯都关了,可还是可以看到亮光的窗户和里面的场景(对面房间里面的人可能根本看不到这边的灯光)这样会让人觉得有安全感么。。。
这个理由其实挺荒谬的我当时差点就信了,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可能每个楼盘都是这么用心设计的吧哈哈哈…… 后来我查了下才知道原来在日照分析里面是有专门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的。 其中一项规定是这样写的——“相邻两栋塔楼,当本层窗台与下一层屋面板之间的间距小于或等于1.2米时,应采取防止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影响措施。”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我的房子是不符合要求的啊…… 如果开发商真的用这种奇葩的理由卖房子的话我觉得可以找他们麻烦呢,毕竟买的时候说是4500一平米然后收房的时候发现实际价格比周围其他同类型小区每平方米贵了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