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阳台阳台窗算外窗吗?
封闭的阳台,在建筑规范里叫“半室外空间”,其围护结构的外墙就是外墙,自然应该算作外墙面。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建筑物内的阳台、雨篷、檐廊按建筑物的外墙外表面垂直投影面积计入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建筑面积。
对于没有封闭的阳台,有的省市规定不计建筑面积(如上海),而有的省规定按其围护结构的1/2或1/3计算建筑面积(如湖南),还有的规定按其围护结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辽宁就如此),所以各地规定不一。 至于你提到的飘窗和外窗,我觉得你应该说的是同一种情况,那就是建筑物外凸出的窗台,这种外凸的部分一般不计入建筑面积,其底部的围护墙体则应计入建筑面积。
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相关规定: 3.0.27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外墙面,应按保温隔热层外围面积计算。 下列部位外墙面除外: (1)突出外墙的构件及凸出墙外的窗台、压顶、空调机位、管道外挂等。 3.0.28位于建筑两端、两侧有相同采光条件的建筑,其侧墙的建筑高度超过底边的二分之一时,应按底边平均划分计算建筑面积;未超过底边的二分之一时,不应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