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改厨房有隐患吗?
卧室改为厨房,在住宅设计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属于禁止行为! 原因如下: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除了必须满足“上水”、“下水”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改变房屋外观造型;
(二)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房屋外观造型”指的是房间的外立面造型,即从房顶到四面墙的轮廓线和形状。而厨房和卫生间是建筑物附属设施,属于主体工程的一部分,其改造必然涉及主体结构的变化。卧室改为厨房,无论从消防还是施工技术等方面都是不允许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将卧室改为厨房的现象却大量存在。尤其是老房子,由于原先的设计就是考虑到住户对空间功能的可变性,因此很多户型都具备卧室改厨房的条件。那这种改造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除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建筑物的门窗、承重墙体及梁柱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虽然法律条文如此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很难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类纠纷。因为要判断改造是否合理,就要先判断原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设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开发商就要承担法定赔偿责任。然而,由于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且大多数情况下业主已经自行对房屋进行了二次装修,一旦提出赔偿,则难以举证证明损害是由开发商造成的。除非你能证明,你家的厨房是开发商交付时的原始设计。(这里不讨论农村自建的房屋,因为自建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进行规范) 那么,如何来认定原始设计呢?以住宅为例,根据《建筑内部装饰设计条例》第10条规定,房间的隔断应尽量采用轻质材料,房间内不得设砖砌隔墙。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在设计图中未标明为厨房的房间,一般可认定为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