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底商如何?
买别墅,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观念——别墅是住宅类房屋,而非商业类房屋。尽管在别墅下面经营商铺,有“商业上赢利”的可能,但法律法规并未对此种行为给予明确认可。从理论上讲,别墅作为居住使用的建筑,商铺位于其底层用作生产经营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因为“住改商”在我国一直属于被禁止的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类纠纷又频频出现并难以解决。
对于题主所提“别墅底商如何”的问题,我们回答起来可能就比较谨慎了。我们的观点是:别墅底商的“利益平衡点”在哪里有待进一步研究,而目前此类争议不断发生的现实则提醒我们,这方面的研究势在必行。 之所以说“利益平衡点”有待进一步研究,是因为:
第一、国家有关法律对“住改商”行为本身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而各地关于“住改商”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却多有规定。比如根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除经依法批准的临时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但是,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再如《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也规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不具有合法产权证明的临时性建筑,不予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延期手续……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各地对于“住改商”行为的认定标准并不一致。
第二、即使对于“住改商”行为本身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来决定是否对“住改商”行为进行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同样会出现不同地方政府对待此种情形作出截然相反处理的情况。例如以上所述的两个案例,同处于一个省内的两地法院就分别作出了“支持政府强拆”和“驳回政府请求”的判决。
第三、即使发生了行政裁决或诉讼裁判,裁决结果或裁判理由也会因具体案件情况的差异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因为在“住改商”纠纷中,除了涉及土地房屋权属问题以外,还存在是否违反城乡规划、是否影响公共卫生安全及公共安全等问题,而对这些问题作出的判断往往又是基于个案的具体情况。 所以,我们可以说“别墅底商的‘利益平衡点’何在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但却无法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因为我们面临的可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