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扩建怎么处罚?
首先明确,在现有法律下是没有对违建进行强制拆除的规定和程序的!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规定可知,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权原则上属于法院。同时,参照《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改正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建设工程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城市管理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规定来看,在法定救济期限内未经复议或诉讼的情况下,城管才有权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违建只能先催告违章行为人自行拆除,违章行为人不自行拆除的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至于题主所问,小平台如何定性,是否构成违建呢?这得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小平台与楼体有相连部分且连为一体;这种情况很明显是违建无疑了,建议主动自行处理掉,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种是小平台只是与楼体有部分相连但并非整体相连或完全孤立的;这种情形就较难界定了,需要综合考虑该平台的形成过程、是否满足规划许可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才能认定其是否为违法建筑。 总之,作为普通的小老百姓,还是建议不要擅自动手去改自己的房子,特别是像阳台这样涉及产权证的部分,因为一旦城管真的来强拆你的房子,你很难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违建……届时维权也是相当困难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