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阳台面积怎么算?
一、《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阳台是指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使用的空间,其主体必须是建筑物,并且与基本功能相联系;而雨棚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上用于遮挡雨水或服务于人员行走而设置的金属或玻璃等的覆盖构件,它既可以是建筑物的附属部分也可以不是建筑物的附属部分(见下图)。
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中对此有明确规定: 注:其中加黑标注的条款为强制性标准条目。 按上述标准的规定,对于没有依附条件的封闭阳台应按其净高1.3米以内的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建筑面积。而对于未封闭的阳台则应根据其不同情况分别考虑是否计取建筑面积 (一)对于以墙(柱)为界符合规定平面的封闭式阳台:应视为封闭式阳台,且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之内。
(二)对于以楼、室外的台阶、坡道等为界不符合上款规定的半封闭式阳台:若其高出楼层屋面或楼面1.3m以上的部位具备有围护结构或有围护设施,并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时,可视为阳台,且该超出1.3m的部位应计入建筑面积;若只有围护设施而无围护结构或仅有围护设施而无使用功能的,则不应将超出1.3m的部分计算建筑面积内。
三、实际工作中各地在具体执行上有一定的区别,建议先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咨询后再确定处理方式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