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板属于什么费用?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第31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合理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当计收入的成本费用。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应作为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价值;对超出正常范围和标准的支出,不能列入成本费用。公司为生产产品而购进原材料,其支付的采购价款及增值税进项税金应为制造费用的构成内容;为建造厂房购入的砖瓦、钢材等所支付款项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为管理部门购进的办公用品等支出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通过公益性组织捐赠给灾区用于重建的房屋支出,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取下列方式之一支付的款项,应视为含有增值税税款:(四)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应税劳务收取的全部款项或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对于您单位销售自产货物(房屋)的行为,应该交纳增值税,且不得开具抵扣凭证,进项税额自行计算。 对您单位来说,销售货物(房屋)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三、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称为房地产开发成本。 只要贵公司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且开发后销售,不管是否盈利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