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可以放水柜吗?
1.首先,阳台是建筑物内部的室外空间,是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居室和室外的过渡空间;同时,因为其封闭性,又具有一定室内功能,所以它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施。 《城市规划规范》中规定:“建筑物”是指房屋、桥梁等人工建造物。“构筑物”则包括烟囱、水塔、电视塔、标志牌等不可居住或不能完全居住的设施。
2.其次,判断其是否属违法建设,关键要看该建设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该建设是否符合许可证的规定。 如果没有办理上述手续而进行建设的且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就是违法建筑。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的新建建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已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同意书;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可以改为经营性用房。
3.最后,结合你的情况,如果没有办理排水证,在阳台内挖坑作为化粪池,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其中的,违反了有关规定,应恢复原状,并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