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封阳台好吗?
谢邀! 首先要明确一点,无论什么建筑,都是有“结构侧”和“设施侧”之分的——“结构侧”是承载结构(承重墙、柱)及围护结构(外墙/外窗)的建筑部分;而“设施侧”则是指不承重、只起功能分区作用或仅作装饰作用的构造构件(轻钢龙骨架、石膏板隔墙、玻璃幕墙等)。
一般来讲,“结构侧”是不允许有装修改造行为的——因为一旦有了改变,就有可能影响到房屋的整体稳定性、安全性和耐久性;但“设施侧”就不同了,你完全可以根据需要更换门窗、内外墙装饰及家具陈设等等…… 至于题主所说的“卧室改衣帽间”“客厅做开放书房”等行为,严格来讲应该算做居室功能的调整,而并非装修改造。但如果真的需要做此类改动,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之所以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强调“改建”的合法性,而是为了说明: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即使有些小瑕疵,也是无关紧要的。 既然如此,30层以上是否就真的不能封阳台了? 从法律上讲,楼层低于3层的住宅不可以封闭阳台;超过3层的住宅,未设置室外楼梯的,不得封闭阳台。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规定,现实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例外,比如下面这种情况: 这是某住宅小区,共31层(地下两层),一梯一户,每层三个单元。虽然小区设计规范中明确要求“每层必须设置户外楼梯”,但实际上很多小区的设计都存在“偷工减料”——将户外楼梯合并到电梯间内,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呢?
关于这一点,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还要看当地执法部门的理解。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户外楼梯,又非要封闭阳台的话,就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予以替代——否则,无论多高的楼房,都不能封阳台。 如果非要选择高楼层中的某一间房作为休闲区,应该如何处理? 我建议大家不妨效仿下图这样来做,即在阳台外围再搭建一个飘窗。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可以满足日常通风、照明及观景的需要,又能在必要时把窗帘拉上,挡住阳光照射和风雨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