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外扩归谁管?
外扩当然属于违建,但是否真的违法还需要进一步核查。 由于我国目前对于违建的认定尚没有统一法律进行规定,因此各地的情况不一,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权属于人民政府,因而如果认为邻居的外扩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投诉。 但如果外扩只是违反了当地的管理规定呢?是不是就一定必须拆除?答案也是不一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 只有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同时具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和“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时,行政机关才有权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当事人收到行政决定后,有自觉履行义务的可能(即自行拆除)时,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执行,而允许当事人自我纠正;但当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且无合理理由时,行政机关才可以强制执行。 即使经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也并不必然导致被强制拆除的法律后果。作为公民,在面对行政不作为或不当作为之时,我们同样有权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