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阳台多大?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中,对建筑阳台有如下规定: 6.4 阳台、外廊、地下室、厨房、明沟等应设防护措施。当设置临时性的防护设施时,应在施工结束时予以拆除;当采用永久性防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6.4.1 阳台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高层建筑及带有阳台或平台的外挑露台(阳台)的栏杆(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10m; 栏杆应防儿童攀爬; 6.4.2 无户外雨水管道且高度不超过27m的建筑的窗台低于0.90m时,应有保护措施; 6.4.3 室外楼梯的栏杆或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楼梯台阶超出檐口的高度不大于1.5m;
6.4.4 地下室顶板或棚部的开口宽度超过3.0m时,应按基础设计进行构造处理; 6.4.5 外廊、马头墙和凸窗的窗台下不宜设置空腔,空腔内不宜填充轻质材料; 6.4.6 厨房、厕所的门窗距地面净距不小于1.8m; 在上述条文,我们可以看到阳台、露台以及外廊、室外楼梯等的净高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可以推断这些部位的楼板开洞面积是不受限制的。但需要注意,在6.4.1条中,对于建筑高度≤27米建筑的阳台栏杆/栏板的净高并没有做强制要求。如果建筑所在地区规范要求≥1.10米的,则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即可;如果当地没有相关要求,那么就可以按照6.4.1条的规定进行实施,即≤27米的建筑,只要满足≥1.05米的要求即可。
当然,除了上述规范之外,还有地方标准以及各地出台的标准中对建筑的阳台等有更为详细的要求的,所以大家在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参考一下当地的有关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