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阳台烧烤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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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结论,不违法 2021年7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到“房地产税”是在国家立法框架下,先行开展试点后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实施的一种地方税种,因此各地在征收房地产税时,可以结合当地情况进行一定调整,包括征税对象、起征点与税率等;其中并没有明确写明禁止个人露天烧烤行为。 所以题主的问题中提到的露天在小区阳台上进行烧烤的行为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征收对象的,当然就不构成违法行为啦~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因此如果题主所在的小区处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话,那么建设方是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证才能动工的,但是露天阳台并非建筑主体的一部分,所以并不需要另外办理规划许可。

至于题主说到的有邻居投诉,这里其实涉及到了另一个行政法上的概念——相邻关系,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互相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时不得不合理地占用他人的不动产,而造成的相应关系。 相邻关系中的不动产权利人虽然存在相互占用土地的事实,但并不意味着其必然要受到对方权利的限制或承担义务,具体需依据不动产的用途及其利用方式进行判断。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甲住在乙家北面,两家距离很近且没有围墙,乙家每天晾晒衣服都会被吹到甲家的院子里,甲多次找乙方协商,希望把晾衣架改到南边,这样就不会被风吹走影响院子卫生了,可是乙家认为自家晒衣服是生活必需的行为,拒绝更换,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最后闹到了法院…… 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相邻关系纠纷,一般法院会根据房屋的使用性质来判断晾晒是否属于正当且不可避免的生活需要,同时还会考虑双方房屋的间距大小以及风向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支持甲方的诉求。 如果题主所居住小区属于城中村改造区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除依照法定的规定支付外,剩余部分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归全体村民); 第二款第1项规定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参照有关标准执行即可。 第三款第3项则规定了青苗补偿标准,也就是题主所说的小树,这个一般是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所以各位想要在自己的阳台上种植小树的友友们要注意咯!

优质答主

我第一次知道有人在自家阳台上烧炭,放了一个晚上没管 第二天起来发现家里被熏了一堆烟灰 还报警了 不知道为啥 然后警察来了问了一下事情经过 看了一下就放我们走了 因为只是烟雾没有明火 所以应该不算犯法吧 我家离烧烤摊也就几十米远 但是夏天真的受不了那个味道(尤其是我家在二楼) 我们都买了电风扇和蚊帐 希望楼主能有个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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