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屋顶算不算主体?

耿枋宇耿枋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 首先,结构上的“主体”的概念和建筑上的“主体”是有区别的。结构上的“主体”,一般指承重结构(框架结构的梁、柱;剪力墙结构的墙;拱或穹拱结构的拱;薄壳结构的壳等),而建筑上的“主体”,则泛指建筑物中起主要作用的组成部分。例如,一般来讲,楼梯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但是属于建筑的主体。再如,墙体虽然不属于房屋的结构主体,但是却属于建筑的主体之一。

2. 其次,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专有部分的简称,也即指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部分。这部分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损害建筑物专有部分的行为都将产生法律责任。例如,在房屋外墙装饰装修过程中,因违反管理规定或约定,造成他人房屋受损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危害严重、经警告整改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所以,题主提到的太阳能板安装是否合法的问题实际涉及的是如何界定“专有部分”的问题。对此,上述两个法律文件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鉴于此,本人认为,认定某物是否为“专有部分”,应该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属于建设物的部分; 二必须是所有权的客体; 三必须是以一定面积为单位且具有独立构造; 四必须能够独立使用。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专有部分”,当然应当受到保护,任何侵害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所谓“专有部分”,由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应属于可分部分,其权利归属也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不因为未作明确规定而成为开发商或者部分业主的私产。此类“专有部分”的不当处置所产生的后果,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决定应当依法作出,并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业主可以决定是否按照处理决定的内容变更小区管理规约以及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重新订立协议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3. 最后,关于楼主所提问题中的“承台”是否属于主体结构,我个人认为,作为提供设计文件的设计院不应该直接答复属于或者不属于某一构件为房屋的结构主体,而应该指明其属于房屋的承重结构或者围护结构。

梁艳艳梁艳艳优质答主

关于阳台顶,我们主要关注两点。一是是否承重,二是是否保温隔热。 首先,阳台的顶部承压能力一般是可以的——因为要承受风荷载等外部的扰动作用力,所以通常有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作为基础。而一般的住宅的屋面是钢结构的居多,因此阳台的顶面也主要是由钢材构成的。 其次,对于保温隔热的问题上,题主可能多虑了。要知道,现在建筑的外围护结构大多采用轻质材料,而且其自身具有非常好的保温功能;并且现在的外墙都做了节能设计,保温措施做得十分到位。您大可不必过于担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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