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限制封阳台吗?
新买的房子还没装修,想封阳台,但是看到物权法有说必须经相邻权利人同意才能进行,请问具体怎么一个程序呢?要打官司的话胜诉几率大不大呢? 谢谢!!!
回答:《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建筑物“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所谓“外墙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并无法律依据;
《物权法》中对建筑物的区分所有人在行使专有权进行了一些限制:第七十一条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的外墙也有处分权——这里的外墙是指专有部分的外墙,并非小区整个建筑物的外墙;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处理】 业主处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除非是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造成其他建筑物安全障碍的情况,否则不能认定你的行为违反了上述两条规定。
如上所述,判断是否违反上述两个条款的关键在于判断你所进行的施工是否会对其他业主即其他业主的建筑物造成危险或阻碍。如果造成妨碍的,可以要求你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其请求。 但现实中,由于一般人都无法证明你对建筑物所进行的改造会对其造成现实的危险或者妨碍,因此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