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后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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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评论》1982年第4期,我发表过一篇短小的文字《关于“后阳台”》(收入拙著《文学史的视野》),讨论了“后阳台”这个短语的来源和内涵意义的变化过程及其所折射出来的新写实小说的一些本质性的特点。今天读《人民文学》2001年第5期的刘震云专访,读到这样几段话很值得玩味: 问:你最近常到“老六中”去吗? 答:我经常去的地方,现在都叫什么学校或者学院、大学什么的,我挺反感别人称我的母校为一中或二中,那是一种对历史的蔑视;其实北京有好多学校比北大清华的历史还悠久呢!我比较喜欢“前门楼子”“大栅栏儿”“老六中”这些地名,一想起它们来就能让人想到那个时代的风貌和人情的味道…… 问:你的作品为什么大多以学校、中学为背景? 答:我是从这里走出来的呀,我对这有着难以言表的眷恋的感情,这里的一草一木在我心中都有独特的含义,比如《故乡天下黄花》里的东交民巷教会学校,就是现在的东交民巷小学,它离我住的老六中很近,我在那里读了六年书。 又如《一地鸡毛》中的四中,是现在的北京市四中。当年四中的操场是用黄土铺的,下雨后就变成泥潭了,学生都在地上挖个坑先站住然后再跳到垫子上,所以四中的学生脚上总是土,不像其他学校的学生脚是白的;因为四中是重点中学嘛,所以家长们都认为孩子到了四中就基本算考上了大学,因此也就不再监督孩子学习。

总之,我认为作家与自己的创作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微妙和复杂的,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业余写作者,更是难于区分哪一部分是我的生活,哪一部分是我对生活的加工改造。就像有的画家,虽然他笔下的人物不是他自己,但人们看了他的画之后却都会认为这就是他自己一样,我想这也算是生活的浓缩吧。

另外,从刘震云的这段访谈里我们还看到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个作家的某些作品的产生,跟他在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的关系非常密切,而这一点对于研究一个作家的思想和艺术成长来说显然具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同时,还可以进一步联想到另外一个问题:既然一个作家很难区别自己笔下的哪些东西是自己的生活,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凡是在作家作品中出现的带有典型化色彩的事物,都可能来自作家的自身经验和生活感受,而这种带有多多少少个性化因素的内容,也正是构成每一个具体作家独有的个性特质和风格特征的最基本的元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被作家称为“初恋”的作品的价值也许要远远大于其他一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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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设计师设计的小情趣,在客厅与居室之间建一个小小休闲区,这个区域不经常使用的,所以可以在里面放置一些不用的家具和装饰品来增添趣味性,比如放一个置物架、放一盆花或植物都可以。 当然你也可以利用这个小区域来做其他事情——可以是书房也可以是茶室。 这个区域的划分可以根据房间面积决定,但是一定要保持美观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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